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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北京师范大学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

更新时间:2017-01-02 10:27
2018年北京师范大学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还未公布,请参考2017年招生简章。
 
北京师范大学是国家重点建设的“985工程”高校,其艺术学科地位独具、
历史悠久,是国内高等艺术教育的先驱。学校艺术与传媒学院下设影视传媒系、
音乐系、舞蹈系、美术与设计系、书法系、数字媒体系和艺术学系。2017年计
划招收艺术类本科生133人,文理兼收,学制四年。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代码专业名称招生计划(人)招生地区
130202音乐学(钢琴)9
面向全国招生
130202音乐学(声乐)8
130202
音乐学(器乐)
限:琵琶、二胡、古筝、
笛子
9
130304戏剧影视文学30
130508数字媒体艺术14
130205舞蹈学30
130405T书法学11
130401
美术学(含美术学专业、
艺术设计学专业)
22
北京、河北、河南、
湖南、辽宁、山东、
湖北、黑龙江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1.符合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有关报名条件。
2.舞蹈学专业考生须于1995年9月1日之后出生,身高不低于160cm。
3.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考生不予报考美术学专业。色觉异常II度(俗
称色盲)考生不宜报考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考生
不宜报考美术学、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三、网上报考
1.报名:
2016年12月26日-2017年1月22日,所有考生均须登录北京师范大学本
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bnu.edu.cn)“特殊类型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
名,并按要求上传照片,填写、提交、打印《北京师范大学2017年艺术类招生
报名信息表》。
特别说明:所有专业(含招考方向)均不得兼报。
2.缴费:
2016年12月26日-2017年1月22日考生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
费。书法学和美术学(含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专业的考生须缴纳测试
 
2
费160元/人。戏剧影视文学、音乐学、舞蹈学和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的考生须缴
纳初试费100元/人;2月18、19日获得复试资格考生,须缴纳复试费80元/人;
2月22、23日获得三试资格考生,须缴纳三试费80元/人。请参照《网上缴费
办法》进行缴费,逾期不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选择测试时间段:
2016年12月26日-2017年1月22日音乐学和舞蹈学专业的考生须登录网
上报名系统自选初试时间段;书法学专业根据报名缴费时间系统自动安排考试时
间;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和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统一安排初试时间。
4.打印准考证:
戏剧影视文学和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缴费成功的考生2017年1月25日起至考
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其他各专业(含招考方向)初试考生于
2016年12月26日-2017年1月22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初试、复试合格考生按通知要求在网上缴费后自行打印复试、三试准考证。
四、专业考试
1.考试要求:
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北京师范大学2017年艺术类招生考试
准考证》、《北京师范大学2017年艺术类招生报名信息表》,按指定时间、地
点参加专业考试。
2.考试时间、地点等:
招生专业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备注
1)戏剧影视文学
初试:2月16日
上午9:00-11:30
复试:2月20-21日
三试:2月24日北师大田家炳艺术楼
教七楼、教九楼
特别说明:
具体时间、地点:
初试以准考证为准;
复试、三试以发榜通
知为准
2月18日发榜:
18、19日网上缴费并
打印复试准考证;
2月22日发榜:
22、23日网上缴费并
打印三试准考证。
2)数字媒体艺术
初试:2月16日
下午13:30-16:00
复试:2月20-21日
三试:2月24日
3)音乐学(含钢琴、
声乐、器乐<只招收
琵琶、二胡、古筝、
笛子>招考方向)
4)舞蹈学
初试:2月16-17日
复试:2月20-21日
三试:2月24日
5)美术学(含美术
学和艺术设计学专
2月18日北师大邱季端体育馆
 
3
业)
6)书法学2月17日—19日北师大田家炳艺术楼
3.考试内容及分值:
1)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初试(笔试,满分150分)复试(面试,满分350分)三试(笔试,满分250分)
①文学艺术基础知识:中外文
学艺术基础知识、作家作品知
识(100分)
②新闻述评:在规定的时间
内,对给定的新闻报道现象进
行评论和解析(50分)
①才艺展示:展示个人最具代
表性的艺术特长(100分)
②构思阐述:在规定的构思时
间内,按照题目构思情节完整
的故事或者创意(250分)
作品分析:观看一段影视
作品,按照要求做出书面
分析;或对指定的文学作
品进行书面分析
2)音乐学专业(钢琴、声乐、器乐<只招收琵琶、二胡、古筝、笛子>招考方向)
招考方向
初试
(满分200分)
复试
(满分300分)
三试
(满分250分)
钢琴方向
奏鸣曲快板乐章
一首
①技术性练习曲一首
②乐曲一首(中外乐曲不限,勿与初
试曲目重复)①乐理与音乐常
识(笔试,150分):
乐理(90分)
音乐常识(60分)
②视唱练耳(100
分):
练耳(笔试,70分)
视唱(面试,30分)
声乐方向
歌曲一首歌曲一首(勿与初试曲目重复)
要求:美声唱法考生需选择一首中国作品、一首外国作
品(中外艺术歌曲或歌剧咏叹调),演唱顺序不限。考
试一律要求现场钢琴伴奏,不可用伴奏带或电声设备
器乐方向
乐曲一首
(1)乐曲一首(勿与初试曲目重复)
(2)现场视奏:(五线谱视奏)
要求:自带乐器,演奏不可带任何形式伴奏
说明:(1)考试曲目以网上报名所填报的曲目为准,现场考试时不得自行更改。
(2)考生如缺考上述任何一项考试,将取消合格资格。
3)美术学(含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
测试内容:素描(4开半身带手写生,300分)、速写(8开场景速写,150
分)和色彩(4开色彩创意写生,300分)。
说明:由我校提供考试用纸,考生须自备绘画工具与颜料。
4)舞蹈学专业
初试(合格/不合格)复试(满分550分)三试(笔试,满分200分)
①舞蹈基本功(含身体软开
度,旋转弹跳等技能)
②自备剧目表演(音乐自带
CD,剧目时长不超过3分钟)
③即兴舞蹈(现场播放音乐)
①技术技巧组合(200分),含
跳、转、翻等技能;无需音乐
②自备舞蹈表演(200分),
音乐自带CD,剧目勿与初试重
复,时长不超过3分钟
舞蹈作品分析:考察学生
舞蹈艺术常识和文字表述
能力,字数不低于800字
 
4
③模仿能力(150分),考察舞
蹈学习能力
5)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初试
(笔试,满分250分)
复试
(满分300分)
三试
(面试,满分200分)
①文艺常识:中外艺术、文
学基础知识问答(150分)
②形象绘制:将图片中的人
物照片绘制成速写造型
(100分)
①面试:
构思阐述:在规定的时间内,按
照题目构思情节完整的原创故
事,并现场讲述(100分)
②笔试:
故事创作:根据命题用画面和文
字描述故事情节(200分)
①现场问答:
读图问答(100分)
②才艺展示:
现场展示个人才艺(美
术、电脑或其他特长展
示)(100分)
6)书法学专业
测试内容:临帖(对临指定碑帖,250分);创作I(楷书,将指定文字写
成书法作品,250分);创作II(篆、隶、行、草任选一种,不得为楷书,将指
定文字写成书法作品,250分)。
说明:(1)不得在卷面上打格、盖印章,不允许做任何标记。
(2)不得自带纸张。由学校提供考试用纸、毛毡、笔洗。
(3)考生自备毛笔、墨汁和墨碟。
五、录取规则
1.考生均须参加本省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文化课
考试)。
2.所报考专业有艺术类省级统考的,考生须参加该专业对应艺术类省级统考并
合格。
3.美术学(含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面向北京、河北、河南、湖南、
山东、辽宁、湖北和黑龙江省招生,在保证合格考生所在省份均有招生计划
的前提下,我校根据各省校考生源情况分配各省份招生计划数。其余各专业
(含招考方向)均面向全国招生,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4.各专业(含招考方向)依据各试合格考生的专业校考成绩(满分750分),
由高到低分专业(含招考方向)按招生计划数4倍的比例发放合格资格。考
生须通过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
(http://admissionold.bnu.edu.cn/admission)查询校考结果,我校不再
以其他方式通知本人。
5.各专业加设文化课单科(按满分150分计)和文化课成绩总分(不含政策性
加分,下同)录取控制分数线,具体要求如下:
招生专业文化课总分要求
单科要求
语文外语
 
5
美术学(含美术学和艺术
设计学专业)
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同科类艺术
类本科录取控制线
8070
音乐学7070
舞蹈学7050
书法学9090
戏剧影视文学
数字媒体艺术
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同科类(文/
理科)一批本科控制线的90%
9090
说明: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批本科控制线参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
定的高校艺术团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浙江省、上海市一批本科控制线参照教育
部及省级文件规定执行。
6.在文化课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考生文化课成绩(不分文理
科,满分750分)和专业考试成绩之和形成的综合成绩,分专业(含招考方
向)由高到低排队,择优录取。对于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专业考试成
绩由高到低排队,择优录取。
六、学费
按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审核、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我校艺术类学生学
费标准为:美术学(含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专业10000元/学年,其他各
专业8000元/学年。
七、校址及联系方式
1.校址: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邮政编码:100875
2.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8807962
网址:http://admission.bnu.edu.cn
3.艺术与传媒学院
联系电话:010-58809248
网址:http://www.art.bnu.edu.cn
4.纪检监察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8807862
八、北京师范大学平面图网址:http://www.bnu.edu.cn/map/images/map.jpg
特别说明:
各位考生、家长应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认可本简章所述的各项考试、录
取规则等有关要求后再进行报名。
如遇教育部等相关政策调整,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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