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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成人专升本招生简章

更新时间:2015-04-28 11:53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二、招生咨询、报名及填报志愿:
(一)招生咨询
招生咨询方式:8月29日、30日组织在京招生的成人高校进行网上咨询。
1.咨询时间:8月29日14:00-17:00;19:30-22:00
            8月30日8:30-11:30;14:00-17:00
2.考生可以根据招生院校简章上提供的咨询电话和网址,向招生院校进行咨询。
(二)报名
报名方式:实行全部网上报名、全部网上交费、区县现场确认的方式。
1.考试生网上报名时间:8月31日0:00至9月5日24:00;
    逾期不予办理。
2.全部网上交费 
3.报名确认时间及地点:
免试生报名确认时间及地点:9月11日到东城区教育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核。
考试生报名确认时间及地点:9月12日至15日;考生按本人选择的确认日期,到选择的区县招考中心进行报名确认(各区县设立的报名确认点,具体地址及工作时间附后),逾期不予办理。
注意:未进行网上交费及未办理报名确认手续的考生报名无效,报名确认手续必须由考生本人办理。
具体步骤:
1.考生登陆报名网站填写报名基本信息、志愿信息和其他报名辅助信息、选择确认区县及确认日期,提交后进行网上交费,交费成功后,生成报名号,此时报名成功。
2.考生交报名考务费:根据北京市(京价[收字(2003)]第88号)和(京财综[2004]1729号])文件的规定,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每人每科28元, 专升本(三科):报名考务费84元。
3.考生本人在选择的确认时间内,到区县确认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查、摄像、报名复核、认真阅读并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等手续。办理确认手续时,必须对报名信息认真复核,如有错误,请予现场更正。
4.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可以选择就近区县报名,北京户籍考生若享受边远山区照顾则必须在户口所在地报名。报名确认时考生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无北京户籍的考生还需携带暂住证。
(2)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学历信息在网报时经学信网认证中心认证通过的,可直接到确认现场办理确认手续。对于网报时未通过学信网认证的考生,需签订《保证书》、办理确认手续,所产生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特别告知考生:被录取后的专升本考生入学报到时必须持有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否则不予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将取消入学资格。各高校在新生入学后仍要做复查工作。
(3)考生根据所报招生院校专业的要求选择应试外语语种,选择应试外语语种为日语或俄语的考生,到西城区教育考试中心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4)优秀运动员享受运动员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到东城区教育考试中心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5)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应在报名确认时,提交相应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张(B5复印纸),如获多种称号,只附一件级别最高的复印件,由区县成招办确认后,方可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6)全 国劳动模范、优秀运动员、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 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或 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等享受免试入学政策的考生,本人应于9月4日前到所报学校申请,认真阅读申请学校的招生章程,对需要加试的,应按照学校要求进行加试;于9月4日至5日进行网上登记,并于9月11日到东城区教育考试中心报名确认,进行资格审验,审核通过后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公示。
(7)报考艺术类、体育类及其他需要加试专业课科目的考生,必须于9月16日前持“报名复核单”到第一志愿学校联系专业课加试报名事宜。
(三)填报志愿
考生报名时应在公布的《北京市成人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中选报志愿学校和专业。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分为两个批次,即第一批高起本和专升本层次的录取,第二批高起专层次的录取。志愿栏目按录取批次顺序设置,考生填报志愿要按录取批次顺序填报。
1.兼报原则:专升本考生不能兼报其他层次的志愿;高起本层次相同专业类别可以兼报高起专层次相同专业类别的志愿,反之不行,专业兼报原则:考试科目完全相同即可兼报;
2.专升本考生填报志愿时可以报第一志愿学校两个志愿专业,第二志愿学校两个志愿专业;
3.高起本考生填报志愿时可以在高起本志愿栏里报第一志愿学校两个志愿专业,第二志愿学校两个志愿专业,如果兼报高起专志愿可以在高起专志愿栏里报第一志愿学校两个志愿专业,第二志愿学校两个志愿专业;
4.艺术体育类考生每个志愿学校只能填报一个志愿专业;
5.在报考志愿信息中,必须选择调剂方式:不同意调剂或同意校内调剂。不同意调剂代表本人不同意在本志愿学校内录取到未填报的专业;同意校内调剂代表服从本志愿学校录取到其他未填报的专业。
三、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试要求、阅卷及成绩发布
(一)考试时间
1.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为10月25日、26日。
2. 专升本的统考科目,每科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二)专升本考试科目
艺术类专升本考试统考科目均为三门:政治、外语、艺术概论。
 上述科目实行全国统考,均由教育部统一命题。
3、根据教育部通知,统考科目继续使用2011版《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教学司〔2011〕4号),包括高中起点升本、专科和专科起点升本科两部分,其中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考生适用2011版人民教育出版社和高等教育出版社共同出版发行的大纲,专科起点升本科考生适用2011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发行的大纲。
4、专业课加试
除规定的统考科目外,招生院校根据专业要求进行专业课加试。其中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必须加试专业课,其他专业是否加试由招生院校自行决定。需专业课加试的科目在《 北京市成人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中注明;专业课加试由招生学校自行命题、考试、阅卷和发布成绩。
(三)考试规则
根据《北京教育考试考务管理规定》(京考考务[2013]3号):
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等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不准随身夹带文字材料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
1.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2.考前20分钟(第一科为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关证件进入考场。
3.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次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4.考生进入考场时,除2B铅笔、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他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5.考生在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立即检验试卷和答题卡是否合格,并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在试卷及答题卡上的指定位置准确填写姓名和准考证号、粘贴监考员发给考生的条形码。
6.答题卡分客观题目区和主观题目区。在答题卡客观题目区,考生每小题选出答案后,要用2B铅笔将选中答案涂满涂黑,黑度以覆盖框内字母为准。在答题卡主观题目区,考生必须用0.5毫米黑色字迹的签字笔,在框内区域相应的题号下直接答题,不得使用铅笔(除画图外)答题。
7.对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以供招生学校和用人单位查询。
(四)阅卷
 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继续全部采用网上阅卷形式,因此考生要详细了解考试注意事项。有关考试注意事项在《考生问答》、《考试规则》、网上报名时有详细说明。
阅卷工作由北京教育考试院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考试院成招办”)统一组织。
(五)成绩发布时间
11月14日可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和声讯台查询成绩(声讯台和短信查询方式附后)。专业课考试成绩由招生学校通知考生。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国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10号)文件规定,考生成绩通知本人,不公布。不对考生查卷。
考生查询文化课统考成绩:
网上查询:北京教育考试院网址:www.bjeea.cn;www.bjeea.edu.cn
电话查询:手机、固定电话用户拨打12580(免信息费,收取基本通讯费),依据语音提示操作即可。
四、录取原则及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实行网上录取。录取工作安排在12月进行,具体录取时间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录取工作分两个批次进行,其中第一批录取高起本和专升本层次的所有专业;第二批录取高起专层次的所有专业。
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第一志愿学校不能录取时,将参加有计划剩余的第二志愿学校录取。若不能被所报专业录取,对于选择同意校内调剂的考生,学校可在在考试科目相同的专业中进行录取;对于选择不同意调剂的考生,学校不得录取考生到未填报专业。
(二)控制分数线划定原则
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参照考生统考科目成绩和本市招生计划规模划定。其中,高起本、高起专的艺术类专业(除史论、编导类专业外)和体育类专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相应招生类型和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高起本、高起专艺术类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由招生学校录取时作为参考;高起专的公安类成人高校的全部专业、医学(药学类除外)专业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监狱管理专业、劳教管理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低最低控制分数线,但不低于相应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专升本和高起本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需报教育部备案。
(三)录取体制
录 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即:在投档考生中,招生院校本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认真审阅考生电 子档案、考生诚信档案的基础上,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同时负责对录取中发生的问题进行处理。考试院成招办根据录取原则,对招生院校录 取新生名单进行审核批准,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况予以纠正。
(四)特殊招生类型的录取原则
录 取时,考试院成招办原则上按统考科目总成绩向招生院校提供电子档案,对于有专业课加试的学校,根据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向招生学校提供电子档案,招生学校根据 考生参加统考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在考生文化统考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原则上按招生学校的加试专业课成绩从 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对于农、林、水利、地质、矿业、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类所有招生类型专业,以及专升本、高起本公安、监狱、劳教类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分向招生学校提供电子档案,降分幅度最大不得超过20分。
(五)录取流程
在录取工作中,由考试院成招办按照考生志愿向招生学校提供考生电子档案,招生院校在认真审阅考生电子档案的基础上,提出预录取新生名单,考试院成招办审核批准后打印出录取名单,招生学校按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中的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妥善处理。
(六)录取照顾政策:
提醒符合免试入学照顾政策的考生:免试入学是指免试成人高等学校入学考试,但在向招生学校提出申请时,要认真阅读申请学校的招生章程,对于所申请学校对部分专业需要加试的,应按照学校要求进行加试。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人向招生学校申请,经考试院成招办资格审核,可免试入学。
2、 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 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优秀运动员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 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经考试院成招办进行资格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4、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人事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确定。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确定:
(1)获得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区、县级以上侨办证明)。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区、县民政部门颁发的证书)。
(6)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7)远郊区县的考生,指门头沟区、房山区、通州区、大兴区、顺义区、昌平区、怀柔区、平谷区、密云县、延庆县、燕山的考生(以身份证和户口本为准)。
(8)年龄在25周岁以上人员(1990年3月1日[不含1日]以前出生)。
(9)获得区县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北京市、区、县文明办颁发的证书)。
6、对于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省级民政部门颁发《自谋职业证》),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符合上述照顾条件的考生必须于现场确认时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和复印件一张,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按最高级别计算,不得累计。
(七)调剂录取
在每个录取批次的一、二志愿结束后,考试院成招办将在网上公布招生院校生源的余缺信息,当前批次第一、二志愿均未被录取且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参加考试院成招办组织的调剂录取。对于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次进行调剂录取。
(八)新生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要对已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按有关规定不予新生电子注册、取消入学资格,并报考试院成招办备案。各招生学校应认真核对考生报名信息,对于错误信息,应在新生报到一个月内予以更正。
五、报名、考试纪律
考 生报名时要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信息,要认真阅读《考试规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内容,诚信考试。对有违反相关考 试管理规定的行为,将依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予以处罚,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以供招生院校和用人单位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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